拟议金难订,稽迟璧未归。
重逢何日是,一梦已人非。
宿草自春处,老心东向飞。
陈著(1214——1297),字子微,号本堂。庆元府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宝祐四年进士。初监饶州商税,调光州教授。景定元年任鹭洲书院山长。时贾似道当国,讽其及门,著不可。四年,贾似道买公田,著为著作郎,上疏劾之,似道怒,斥知嘉兴。咸淳四年改知嵊县。任上独持风裁,威令肃然。七年迁通判扬州,寻改临安签判,转通判,擢太学博士。后以监察御史知台州。宋亡,隐居四明山,自号嵩溪遗耄,以甲子纪年,隐寓不臣之义。大德元年卒,年八十四。著有《本堂集》(存)、《历代纪统》。见《宝祐四年登科录》,《宋史翼》卷二五。►1355篇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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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得江南第一春,竹篱茅舍便精神。
百花头上无相识,只有东风是故人。
谁把深红浅绿蟠,羽毛飞动倚风阑。
时人不识来仪瑞,只向花前想像看。
联袂西庵去,行清不厌深。
兰芳泛幽谷,松翠引长林。
石路傍山甃,涧源何处寻。
归途无所有,时听一猿吟。
何处蹲鸱美,云南一望中。
角巾临晚岁,拙语寄西风。
喜报无乾鹊,缄回靳篆虫。
还诗元有例,盍与昔人同。
冰檗肝肠无诡随,彼嚚何物妄相持。
梦魂不到菜园破,行止肯教芒屩知。
安用舌埋防异日,空闻肉袒有当时。
从他万口自公议,谁学偿金直不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