皎然其毛颜也似玉,癯然其骨相也似竹。
悠悠然其心也,云与上云与下,飘飘然其身也,江之南江之北。
此所谓乐閒之道人,赞之者本堂老夫之醉墨。
悠悠然其心也,云与上云与下,飘飘然其身也,江之南江之北。
此所谓乐閒之道人,赞之者本堂老夫之醉墨。
陈著(1214——1297),字子微,号本堂。庆元府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。宝祐四年进士。初监饶州商税,调光州教授。景定元年任鹭洲书院山长。时贾似道当国,讽其及门,著不可。四年,贾似道买公田,著为著作郎,上疏劾之,似道怒,斥知嘉兴。咸淳四年改知嵊县。任上独持风裁,威令肃然。七年迁通判扬州,寻改临安签判,转通判,擢太学博士。后以监察御史知台州。宋亡,隐居四明山,自号嵩溪遗耄,以甲子纪年,隐寓不臣之义。大德元年卒,年八十四。著有《本堂集》(存)、《历代纪统》。见《宝祐四年登科录》,《宋史翼》卷二五。►1355篇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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