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之用欧苏颍中故事再作五绝勉强继韵 其三

王十朋〔宋朝〕

谷精蜚处人为日,冰鉴颁时律应蕤。
照耀元宵更盈尺,不容灯火占新诗。

拼音解读

gǔ jīng fēi chù rén wéi rì ,bīng jiàn bān shí lǜ yīng ruí 。
zhào yào yuán xiāo gèng yíng chǐ ,bú róng dēng huǒ zhàn xīn shī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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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泰之用欧苏颍中故事再作五绝勉强继韵 其三》作者:王十朋

王十朋

王十朋(1112~1171) 宋代诗文家、学者。字龟龄,号梅溪。浙江温州乐清人。家境清寒,初在家梅溪聚徒讲学,绍兴二十七年(1157)状元,历官绍兴府佥判、侍讲、侍御史,后出知夔州、湖州。1171年被授予太子詹事,因病力辞,以龙图阁学士致仕,卒谥忠文。有《梅溪集》及《杜陵诗史》《东坡诗集注》等。赴任夔州和转任湖州途中曾两度游武昌、江夏,观南楼,登黄鹤楼,作五绝《黄鹤楼》、五古《一览亭》、七绝《登压云亭》、七律《南楼》等。►2209篇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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