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居二十咏 其二十 草野

洪适〔宋朝〕

发生宁有种,滋蔓妨人路。
不得十月霜,扫除难尽去。

拼音解读

fā shēng níng yǒu zhǒng ,zī màn fáng rén lù 。
bú dé shí yuè shuāng ,sǎo chú nán jìn qù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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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居二十咏 其二十 草野》作者:洪适

洪适

洪适(1117—1184),字景伯,号盘洲,初名造,字温伯,一字景温,饶州鄱阳(今江西波阳)人,皓长子。绍兴十二年中博学宏词科,除敕令所删定官,改秘书省正字,历台州通判,知荆门军、徽州,升尚书户部郎中,迁司农少卿。隆兴二年,除中书舍人。乾道元年,迁翰林学士,同年历升参知政事、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未几以灾异乞退,奉祠。寻起知绍兴府、浙东安抚使。再奉祠,家居十六年,淳熙十一年卒,年六十八,谥文惠。适幼敏悟,有文名,喜著述,又好收藏金石拓本,参證史传,考覈颇精,著有《隶释》(存)、《隶续》(存)、《盘洲集》等。《宋史》卷三七三有传。►936篇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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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居二十咏 其二十 草野》名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