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俗日窳敝,嗜恶甘如饴。
良心岂初然,物欲或迫之。
经正则民兴,靡事穷诛夷。
桑麻遂生业,四海治可推。
良心岂初然,物欲或迫之。
经正则民兴,靡事穷诛夷。
桑麻遂生业,四海治可推。
廖行之(1137—1189),字天民,号省斋,衡阳(今属湖南)人。孝宗淳熙十一年(一一八四)进士,调岳州巴陵尉。未数月,以母老归养。告满,注授潭州宁乡主簿,未赴而卒,时淳熙十六年,年五十三。有《省斋集》、《省斋诗余》。►449篇诗文
古诗韵典网提供《寿湖南宗宪五首 其三》的原文、翻译、注释、赏析等详细信息。《寿湖南宗宪五首 其三》出自廖行之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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腊月今朝恰一旬。
梅花开遍陇头春。
篆烟起处人称寿,从昔家和福自生。
新喜事,得佳姻。
贤郎顺妇正充庭。
从今更祝千千岁,要与邦人作典型。
客行半吴楚,人与诗皆穷。
得公三昧语,示我五言工。
南山足佳气,古刹长清风。
应馀锦囊句,还许莲社同。
忠孝蝉联萃一门,雁行相望款天阍。
青云有弟先行志,蓝绶今兄亦拜恩。
肘印一时饶季子,风雩千载见诸孙。
二难金玉交辉映,出处相高德义尊。
欲寿人之情,而仁独也正。
有能用其力,尽性以致命。
公诚格物意,心静无不敬。
却笑彼谈仙,区区较功行。
作者亦何患,思深义亦深。
忘言更忘象,默会古人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