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人小室要观身,兀坐蒲团莫欠伸。
纵有诸天来应供,灵龟纳息自为真。
纵有诸天来应供,灵龟纳息自为真。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浙江德清)人。政和五年登进士第,累迁至明州通判。建炎三年除监察御史,历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。知无不言,前后几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复以吏部尚书召,除参知政事。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与张浚有隙,出知明州。七年,除同知枢密院事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谥忠敏。著有《龟溪集》十二卷。►318篇诗文
古诗韵典网提供《灯上人颐斋》的原文、翻译、注释、赏析等详细信息。《灯上人颐斋》出自沈与求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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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贵不苟,声名难预期。
功非宜食肉,道岂忘羹藜。
政恐仪无舌,那论纬有髭。
汉庭今用少,览镜独何为。
茅屋秋风斗破除,萧骚浑似浣溪居。
青山侍坐从吾好,黄帽笼头与俗疏。
赖有园官能送菜,可无溪友解留鱼。
从今辄莫惭枵腹,一饱须烦插架书。
庭柯脱翳叶,归翼断经过。
水槛清渔罟,风棂响药罗。
傲霜荷柄少,团露橘丛多。
秋色遂如此,愁成今几何。
小雨经旬户不开,隔墙青子满江梅。
幽禽叶底如相识,睥睨空庭欲下来。
国难更频岁,边尘动四溟。
豺狼饱吞噬,天地失清宁。
黄屋无安所,霜笳不忍听。
使臣归路阻,恸绝鬓星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