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鞅萦人未许闲,当游聊复到春山。
倡条冶叶无风味,赖有寒梅醒病颜。
倡条冶叶无风味,赖有寒梅醒病颜。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浙江德清)人。政和五年登进士第,累迁至明州通判。建炎三年除监察御史,历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。知无不言,前后几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复以吏部尚书召,除参知政事。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与张浚有隙,出知明州。七年,除同知枢密院事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谥忠敏。著有《龟溪集》十二卷。►318篇诗文
古诗韵典网提供《次桐庐 其二》的原文、翻译、注释、赏析等详细信息。《次桐庐 其二》出自沈与求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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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锸相随死便埋,达人于世岂长乖。
囊钱拟定文章价,瓢饮聊甘祭祀斋。
儿辈那知群野鹤,我曹宁复问官蛙。
何如细瀹烹茶鼎,日向松阴爇乱钗。
肠断故园春到时,浇花日日绕芳蹊。
而今梦逐东风去,小榼深杯手自携。
岩谷何人叹久幽,纻袍一一赴兼收。
衔枚尽欲成坚敌,怀璧浑疑忌暗投。
独讶终篇惜鸡肋,更须添烛校蝇头。
文章到此无殊律,共赋菁莪汎汎舟。
云气昏昏雨脚垂,客行终日倦奔驰。
竹间小阁临清濑,俯槛观鱼立许时。
法驾亲巡海上还,钩陈万骑列江干。
潮生风熟楼船过,雨助洪涛失故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