仗马失刍豆,那顾一榻横。
小儿衣挟楮,老妻钗堕荆。
心事独炯炯,眼力双荧荧。
君恩未报偿,浩歌托沈冥。
上天不难知,谁能讯背盟。
小儿衣挟楮,老妻钗堕荆。
心事独炯炯,眼力双荧荧。
君恩未报偿,浩歌托沈冥。
上天不难知,谁能讯背盟。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浙江德清)人。政和五年登进士第,累迁至明州通判。建炎三年除监察御史,历殿中侍御史、御史中丞。知无不言,前后几四百奏,言甚切直。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、知潭州。绍兴四年,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,复以吏部尚书召,除参知政事。五年,兼权知枢密院事。与张浚有隙,出知明州。七年,除同知枢密院事,迁知枢密院事,卒,年五十二。谥忠敏。著有《龟溪集》十二卷。►318篇诗文
古诗韵典网提供《次韵叶左丞见寄 其五》的原文、翻译、注释、赏析等详细信息。《次韵叶左丞见寄 其五》出自沈与求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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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族知何族,生涯一废池。
似能矜喜怒,那复辨官私。
暑雨浮萍闹,秋风牡菊迟。
肯嫌同腊鼠,小嚼为纷披。
英气超超不可亲,温然笑语便生春。
绛帷久属宗师任,紫橐方参侍从臣。
八面文章宁有敌,一门忠孝信无伦。
山东出相公家事,只拟尊前咏大椿。
仙衣曳紫练裙黄,天遣清臞胜国香。
月上小窗寒影动,不禁风味恼刚肠。
云根斸翠接山椒,小筑初营一束茅。
未放野泉萦曲涧,旋移寒绿引春梢。
饥来驱我出蓬蒿,鬓影鬖鬖舞二毛。
黄甲浮名誇俗子,白丁结习数吾曹。
老盆贮酒心犹健,懒架抛书趣亦高。
万事含糊自堪乐,不须持板念徒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