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祖挽辞 其三

宋齐丘〔五代〕

宫乐尽尘埃。

拼音解读

gōng lè jìn chén āi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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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烈祖挽辞 其三》作者:宋齐丘

宋齐丘

宋齐丘(887—959)初字超回,后改子嵩,庐陵(今江西吉安)人,少时居南昌(今属江西)。吴天祐九年(912),依李昪为推官,后擢右司员外郎,累迁右谏议大夫、兵部侍郎。大和三年(931),归葬父,隐九华山。寻为吴宰相。李昪出镇金陵,召为都统判官。南唐建国,以丞相同平章事。后出为镇南军节度使。中主保大时,复入相,寻坐陷周宗,出为镇海军节度使。旋乞归九华,赐号九华先生。后封卫国公,迁太傅。交泰元年(958),以结党危国,放于青阳。次年,自缢死。生平见《江南野史》卷四、马令及陆游《南唐书》本传。齐丘工诗能文。所著颇多,有《化书》6卷、《祀玄集》3卷、《文传》13卷等,皆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3首、断句1联,卷八七九又录存酒令2句。《全唐诗续拾》补诗1首,断句3。►8篇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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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烈祖挽辞 其三》名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