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溪草堂 其一

何景明〔明朝〕

草阁临溪上,幽期孰与论。
白沙连曲岸,秋水到閒门。
槛外常垂钓,舟中数举樽。
风情有如此,不异浣花村。

拼音解读

cǎo gé lín xī shàng ,yōu qī shú yǔ lùn 。
bái shā lián qǔ àn ,qiū shuǐ dào jiān mén 。
kǎn wài cháng chuí diào ,zhōu zhōng shù jǔ zūn 。
fēng qíng yǒu rú cǐ ,bú yì huàn huā cūn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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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清溪草堂 其一》作者:何景明

何景明

何景明(1483-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。信阳人。八岁能作文,十五中举人。弘治十五年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刘瑾用事,谢病归。瑾败,以荐除中书。时武宗多以佞幸为义子。景明疏言“义子不当蓄,宦官不当宠”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,以病投劾归,抵家而卒。与李梦阳齐名,主张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。时人言天下诗文必称“何李”。又与边贡、徐祯卿并称四杰,及康海、王九思、王廷相称七才子,即所谓“前七子”。然何、李成名之后,论诗每相牴牾。申何者谓何诗俊逸,李诗粗豪,盖风格实有区别。有《大复集》、《雍大记》、《四箴杂言》。►1601篇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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