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

出自唐朝李白的《赠孟浩然

原文赏析:

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
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
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
高山安可仰,徒此揖清芬。

拼音解读

wú ài mèng fū zǐ ,fēng liú tiān xià wén 。
hóng yán qì xuān miǎn ,bái shǒu wò sōng yún 。
zuì yuè pín zhōng shèng ,mí huā bú shì jun1 。
gāo shān ān kě yǎng ,tú cǐ yī qīng fēn 。

※提示:拼音为程序生成,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。

译文
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,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。
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,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。
明月夜常常把酒临风,饮清酒而醉,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。
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?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!

注释
孟夫子:指孟浩然。夫子,一般的尊称。
风流: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,主要是指有文采,善词章,风度潇洒,不钻营苟且等。王士源《孟浩然集序》说孟“骨貌淑清,风神散朗,救患释纷,以立义表。灌蔬艺竹,以全高尚。”
红颜句: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(仕宦)不感兴趣。
白首:白头,指老年。
醉月句:月下醉饮。中圣:“中圣人”的简称,即醉酒。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,称酒清者为圣人,酒浊者为贤人。中:读去声,动词,“中暑”、“中毒”之“中”,此为饮清酒而醉,故曰中圣。
迷花:迷恋花草,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。事君:侍奉皇帝。
高山:言孟品格高尚,令人敬仰。
徒此揖清芬: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。

参考资料:
詹福瑞 等.李白诗全译.石家庄:河北人民出版社,1997:324-325
郁贤皓 编选.李白集.南京:凤凰出版社,2014:97-99

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(727-736),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,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诗的风格自然飘逸,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,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。

李白的律诗,不屑为格律所拘束,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,直抒胸臆,透出一股飘逸之气。前人称“太白于律,犹为古诗之遗,情深而词显,又出乎自然,要其旨趣所归,开郁宣滞,特于风骚为近焉。”(《李诗纬》)《赠孟浩然》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。

“吾爱孟夫子,风流天下闻。”首联是说,我敬重孟先生,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。首联即点题,开门见山,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。一个“爱”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。“风流”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。这一联提纲挈领,总摄全诗。到底如何风流,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。

“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”颔联是说,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,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。

“醉月频中圣,迷花不事君。”颈联是说,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,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。诗中用典,融化自然。“中圣”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,他喜欢喝酒,将清酒叫作圣人,浊酒叫作贤人,“中圣”就是喝醉酒的意思,与“事君”构成巧妙的对偶。

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,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、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。“红颜”对“白首”,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。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,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,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。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,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,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。在皓月当空的清宵,他把酒临风,往往至于沉醉。有时则于繁花丛中,流连忘返。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,即由弃而取;颈联则自正及反,由隐居写到不事君:纵横正反,笔姿灵活。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。

“高山安可仰?徒此揖清芬!”尾联是说,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?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!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,感情进一步升华。孟浩然不慕荣利,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,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,推向高潮,就十分自然,如水到渠成。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,但这座山太巍峨了,因而有“安可仰”之叹,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。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,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,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。

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。首联看似平常,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,自有一种格调高古,飘逸之致的风神,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。颔联由“红颜”写到“白首,像流水淌泻,”其中运用“互体”,耐人寻味:“弃轩冕”、“卧松云”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。这样写,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。

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——描写——抒情的方式。开头提出“吾爱”之意,自然过渡到描写,揭示出“可爱”之处,最后归结到“敬爱”。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,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,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。

参考资料:
萧涤非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300-302

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(公元727年~公元736年),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,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。郁贤皓认为,此诗当为公元739年(开元二十七年)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,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。

参考资料:
郁贤皓 编选.李白集.南京:凤凰出版社,2014:97-99
萧涤非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279-280

作者介绍: 李白

李白

李白(701-762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。唐陇西成纪人,其先人隋末流寓西域,故生于安西都护府所属碎叶城。中宗神龙初,迁居蜀之绵州昌隆县青莲乡,又尝寓居山东,故亦称山东人。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。少有逸才,志气宏放,飘然有超世之心。十岁通诗书,被称为“天才英特”。喜纵横术,击剑任侠,轻财重施。青年时离蜀漫游,玄宗天宝初,入长安,经贺知章、吴筠推荐,诏供奉翰林。但政治上不受重视,又受权贵谗毁,仅一年余即离开长安。天宝三载在洛阳结识杜甫。二人于诗坛齐名,并称“李杜”。安史乱起,白为永王李璘府僚,参与平乱。因永王兵败,坐流夜郎,中途遇赦东还,依族人当涂令李阳冰。不久病卒。其诗风雄奇豪放、清新飘逸,代表作有《蜀道难》、《行路难》、《梦游天姥吟留别》等。有《李太白集》,《尊前集》录其词12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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