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宋朝韦骧的《减字木兰花 其二 劝饮词》
韦骧
韦骧(1033—1105),原名让,字子骏,世居衢州,父徙钱塘(今浙江杭州)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,调睦州寿县尉,以母丧不赴。服阕后官兴国军司理参军,历知婺州武义县、袁州萍乡县、通州海门县,通判滁州、楚州。入为少府监主簿。哲宗元祐元年(一○八六),擢利州路转运判官,移福建路。元祐七年,召为主客郎中。久之,出为夔州路提点刑狱,知明州。晚年提举杭州洞霄宫。徽宗崇宁四年卒,年七十三。工诗文,有《钱塘集》。►1171篇诗文
“金貂贳酒”的下一句是乐事可为须趁手。该诗句出自韦骧的作品《减字木兰花 其二 劝饮词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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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独钓 其二
韦骧〔宋朝〕
古人多隐钓,意不在徵求。稽海曾垂犗,磻溪旧直钩。声名当日晦,德业后来收。莫笑临流者,持竿迹更幽。
和陶掾见寄
寂默公閒外,新诗忽见撞。比来知燕坐,时得近秋窗。临弈誇能胜,持杯学诈降。相逢怯此病,继晷请然釭。
得董都官书因为寄四首 其三
花表危楼远目穷,华轩不见见春浓。春山缭绕无重数,还在春山第几重。
再和 其一
醉向溪头按洞箫,夜瞻略彴似星桥。清欢未足班荆坐,一任纱笼蜡炬消。
十月
风脚无时定,霜花昼亦飞。天愁云四合,树冷鸟相依。陋室群书满,衡门俗客稀。饥肠何以疗,园芋正丰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