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主擅操柄,如天持斗魁。
赋予皆自我,兼并乃奸回。
奸回法有诛,势亦无自来。
后世始倒持,黔首遂难裁。
秦王不知此,更筑怀清台。
礼义日已偷,圣经久堙埃。
法尚有存者,欲言时所咍。
俗吏不知方,掊克乃为材。
俗儒不知变,兼并可无摧。
利孔至百出,小人私阖开。
有司与之争,民愈可怜哉。
王安石(1021-1086)宋抚州临川人,字介甫,小字獾郎,号半山。王益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授签书淮南判官。七年,知鄞县,兴修水利,贷谷于民,严整保伍,治绩卓著。历舒州通判、知常州。嘉祐三年,入为三司度支判官,上万言书,主张变法改革、培养人才,未被采纳。迁知制诰,以母丧去职。神宗即位,知江宁府,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。熙宁二年,拜参知政事,力主变法,与神宗意合,乃设置三司条例司,理财整军,力谋富国强兵。三年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陆续颁行农田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等新法,又改革科举、学校制度。七年,因遭司马光、文彦博、韩琦等强烈反对,罢相,知江宁府。八年,复相。九年,再罢相,出判江宁府。元丰三年,封荆国公。卒谥文。提倡新学,曾与子雱及吕惠卿重释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周官》,为《三经新义》;又撰《字说》,文字训诂亦多与前人不同。主历史变化之说,强调“权时之变”,反对因循保守。诗文多反映社会现实,抒发政治抱负,风格雄健峭拔,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有《临川集》,一名《王文公文集》,又有《周官新义》、《诗义钩沉》、《老子注》辑本。►1754篇诗文
“赋予皆自我,兼并乃奸回”的上一句是人主擅操柄,如天持斗魁;“赋予皆自我,兼并乃奸回”的下一句是奸回法有诛,势亦无自来。该诗句出自王安石的作品《兼并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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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湖大浪如银山,问君西游何当还。
以手抚膺坐长叹,空手无金行路难。
丈夫意有在,吾徒且加餐。
屏风九叠云锦张,千峰如连环。
上有横河断海之浮云,可望不可攀。
飞空结楼台,动影袅窕冲融间。
沛然乘天游,下看尘世悲人寰。
泊舟浔阳郭,去去翔寥廓。
君今幸未成老翁,衰老不复如今乐。
绿发溪山笑语中,岂知翻手两成翁。
辛夷屋角抟香雪,踯躅冈头挽醉红。
想见旧山茅径在,追随今日板舆空。
渭阳车马嗟何及,荣禄方当与子同。
宜秋西望碧参差,忆看乡人禊饮时。
斜倚水开花有思,缓随风转柳如痴。
青天白日春常好,绿发朱颜老自悲。
跋马未堪尘满眼,夕阳偷理钓鱼丝。
秦驱九州逃,知力起经纶。
重利诱众策,颇知聚秦民。
颓然此四老,上友千载魂。
采芝商山中,一视汉与秦。
灵珠在泥沙,光景不可昏。
道德虽避世,馀风回至尊。
嫡孽一朝正,留侯果知言。
出处但有礼,废兴岂所存。
屋东瓜蔓已扶疏,小石蓝花破萼初。
从此到寒能几日,风沙还见一年除。